附件1
常山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
目录
一、常山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常山县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常山县人民检察院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常山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常山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常山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常山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常山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常山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常山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常山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常山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常山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常山县人民检察院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常山县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常山县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常山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常山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常山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常山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常山县人民检察院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常山县人民检察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常山县人民检察院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常山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2、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3、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罪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二)常山县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情况
现有内设机构5个,派出机构1个:
(一)政治部;
(二)办公室;
(三)第一检察部;
(四)第二检察部;
(五)第三检察部。
(六)球川检察室。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常山县人民检察院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2023年常山县人民检察院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常山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常山县人民检察院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根据表01实际情况表述);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根据表01实际情况表述)。常山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2291.06万元。
(二)关于常山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常山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收入预算2291.0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5.48万元,下降0.7%,主要是减少了项目支出。
其中:上年结转77.05万元,占3.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14.01万元,占96.6%;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常山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山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支出预算2291.0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5.48万元,下降0.7%,主要是减少了项目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757.72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8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8.5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682.03万元,占73.4%;日常公用支出233.98万元,占10.2%;项目支出375.05万元,占16.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常山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常山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14.0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214.0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680.67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8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8.5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根据表04实际情况表述)。
(五)关于常山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常山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14.0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2.53万元,下降4%,主要是减少了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1682.03万元,占76%;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7.88万元,占10.7%;卫生健康(类)支出126.89万元,占5.7%;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68.57万元,占7.6%;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用(类)支出0万元,占0%。(根据表05实际情况表述)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事务1361.6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事务319万元,主要用于数字检察项目的支出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71.9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事务143.9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基本养老金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离休职工的工资等。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126.8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168.5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的缴纳。
(六)关于常山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常山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16.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82.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根据表06实际情况表述);
公用经费233.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根据表06实际情况表述)。
(七)关于常山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常山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常山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常山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常山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 1.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因公出国(境)费用由全县统一安排,年初不分配至各部门单位。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4.4%。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察院及周边县院公务往来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根据表07实际情况表述)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常山县人民检察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3.9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5.36万元,增长17.8%,主要是职工福利费的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常山县人民检察院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3.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2.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常山县人民检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常山县人民检察院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8万元,一级项目3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事务,主要用于的基本支出。
14.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事务,主要用于电子检务工程等。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事务,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金缴费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退离休职工的工资等。
1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主要用于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的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