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要求,加强诉讼监督和诉讼民主,保证案件的公正性和透明性,常山县检察院拟对徐林林交通肇事案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9月27日(下周三)上午9:00-11:00
地点:常山县人民检察院七楼会议室
二、听证案件
浙江常山仓谷防护用品有限公司、窦汉冰虚开发标案;徐林林交通肇事案。
三、注意事项
(1)社会公众可到听证会现场旁听,申请参加旁听应当在2023年9月26日下午17:00前向本院提出,旁听人员需携带好身份证件,并遵守会场秩序。
(2)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安排,听证过程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整静音状态,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0-5215582
特此公告
常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