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开庭到闭庭仅用11分钟。近日,一起盗窃案在常山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该案适用了刑拘直诉工作机制,大大提高了刑事诉讼效率。该案也是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发布《关于推行刑拘直诉工作机制的意见》以来,常山县检察院本年度首例适用刑拘直诉程序办理的普通刑事案件。
经查,2020年6月,被告人毛某某受雇于常山县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同年6月初至7月底,毛某某被安排到常山县球川镇龙饶村、黄泥畈村等农户家安装光伏太阳能框架时,趁户主家中无人之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数额达16000余元。
刑拘直诉程序启动后,常山县检察院立即行动,承办人加班加点审查案卷材料,并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在值班律师在场下与毛某某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毛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