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监督促履行,用心用情化积怨
——“迟到”18年的赔偿款,终于执行到位
(通讯员:张建珍)
“老王,18年前你一时冲动对我造成了伤害,但你现在能真心表达歉意,我也愿意原谅你,希望以后碰面还能打声招呼”。在被执行人王某某登门致歉后,申请执行人陈某某解开心结,双方握手言和。近日,常山县检察院能动履职,成功化解了案件双方积攒18年的矛盾,促使一起因故意伤害引起的陈年执行旧案履行完毕。
从征迁款出发,数字检察,发现监督线索
“执行案件的案号怎么是2005的呢,是不是弄错了?”常山县检察院在今年年初针对重点人群、重大财产开展拒执专项监督活动中,充分运用数字化办案手段,发现一批“老赖”在旧城改造中获取大额征迁款的线索,遂启动监督程序。在调查过程中,1件执行周期长达18年的案件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
原来,2005年王某某驾驶货车将陈某某撞伤,致陈某某右小腿被截肢,落下终身残疾。而王某某因此被判入狱8年,同时要承担赔偿陈某某医药费等损失30余万元的民事责任。判决之后,王某某以在监狱服刑为由,不愿支付赔偿款。陈某某迫于无奈申请执行,法院强制拍卖了王某某名下的车辆和股份,陈某某仅拿到了8万余元赔偿款。此后,案件执行陷入了停滞。
从执行款出发,查实拒执,督促恢复执行
常山县检察院在征迁款类拒执监督专项活动中,发现王某某名下的房屋在2021年因旧城改造被政府征迁,获赔300余万元。王某某得款后,并没有履行前述债务,而是将钱款用于购置房产、出借等,对判决确定的义务置之不理。2023年3月,根据王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的情况,常山县检察院建议法院依法恢复执行程序,并将王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线索同步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从赔偿款出发,多措并举,结案解心结
“我拿到的征迁补偿款已经都用完了,哪里还有钱交法院。”案件虽恢复执行,但王某某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陈某某的赔偿款迟迟没有着落。2023年7月,公安机关将王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提请常山县检察院批准逮捕。经讯问,检察官了解到王某某拒执的根源是对2005年的判决结果仍心有芥蒂,且认为坐了八年牢,已付出惨痛代价,不愿再承担赔偿义务。检察官查阅了18年前的卷宗、询问了当年办案人员、听取了陈某某的意见后,就前案的办理情况、拒执的法律政策,多次向王某某释法说理。最终,王某某声音哽咽着认罪悔罪,隔着铁窗自书道歉信,并让亲属筹钱支付剩余赔偿款。陈某某在收到道歉信后,不仅谅解了王某某,得知王某某妻子患病,又主动减免了1.6万元。温情的双向奔赴中,紧绷的关系开始松动,在常山县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王某某登门向陈某某道歉,双方解开心结,在杨梅树下握手言和,沉积多年的纠纷终得化解。
案件能否顺利执结,关乎司法权威,关系群众利益。常山县检察院通过依法履职,不仅打击了拒执违法犯罪行为,更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常山县检察院将继续践行“为人民司法”理念,聚焦主责主业,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着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司法为民可感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