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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9-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9日至11月8日,市委第十一提级交叉巡察组对中共常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常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中共常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意见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在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深入分析梳理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任务清单,厘清每项具体整改措施的责任领导和责任部室,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和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部室负责人作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的推进落实、督促检查。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强化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院领导主动担当作为,持续传递压实整改任务,听取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就整改情况作汇报,跟进监督整改进度。将巡察整改反馈的问题、建议当做“精准把脉”良机,把抓整改结合到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融入到干部队伍建设,体现到检察工作质效中。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整改工作中共建立完善相关机制14项,做到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对整改完成的问题,组织“回头看”,确保老问题不再有,新问题及时改。对需长期坚持的问题,督促跟进责任部室,善始善终。自觉把整改成果运用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推动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落细落实,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4人,批评教育6人,谈话提醒3人,制定完善制度14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1.5362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学习宣传,确保精神传达到位。全面核查学习情况,开展谈话提醒。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规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推动中心组学习制度化。动态梳理更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形成“第一议题”学习清单。

(二)深化“枫桥式检察室”建设,提升履职质效。专题研究“枫桥式检察室”创建工作,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与具体措施。优化刑事检察案件分案规则,合理增配人员力量,严格落实“三见面”机制。加强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沟通联系和案情互通,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凝聚各方工作合力。

(三)强化法律监督,提升监督质效。研究出台《常山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聚焦重大法律监督一体融合履职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包括积分制等在内的一体融合履职机制,推动高质效办好重大法律监督事项。党组书记主动领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典型经验,不断拓宽工作视野,为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注入新动力。

(四)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努力做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建立案件提醒机制,围绕重大案件听取意见、回应群众诉求等关键事项进行提醒,保障案件办理达到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针对类案问题及时召开专题分析会,深入剖析是否紧跟中心工作、是否能动履职、是否化解矛盾,做到立行立改。根据调查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处理。

  二、关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扫黑除恶机制,深化工作成效。完善配套机制,研究出台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方案,加强线索发现、研判,畅通部门合作。学习上级文件,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扫黑除恶成果,提高群众感知度和参与度。根据调查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处理。

(二)深化“检察护企”,优化营商环境。学习上级院关于“检察护企”工作的文件精神,完善涉企案件办理互通机制,宣传专项行动成果。畅通检企联络沟通渠道,主动走进企业听取意见,实现涉企案件法律体检全覆盖。

(三)践行司法为民,保护重点人群。组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规定,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工作。办理未检案件实现实质化运行“一站式”询问,探索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完善性侵未成年人类案件听取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属意见全覆盖工作,与相关部门组建未成年人帮扶联络组,全面做好帮扶工作。

(四)推动共同富裕,主动服务大局。研究出台调查研究“揭榜挂帅”机制意见,建立专题调研机制。围绕县委提出的打造“浙西第一门户”,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题调研,更好为大局服务。根据调查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处理。

  三、关于“检察职能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协调发展“四大检察”,强化法律监督。加强刑事检察法律监督力度,提升追诉数量与纠正违法数量。强化行刑反向衔接,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针对新领域案件行政处罚法律适用等问题开展会商。开展案件质量抽查,规范案件审查评查。开展虚假婚姻诉讼等专项监督,发挥大数据撬动作用,纠正错误判决。

(二)秉持“三个善于”理念,提升办案质效。制定提升办案质效细则,形成内部监督机制,通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就案件处理情况进行会商,推进量刑建议精准化,提升办案质效。

(三)贯彻宽严相济政策,推进轻罪治理。通过部室例会学习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典型案件等方式,提高办案人员治罪与治理并重理念。细化分管领导和部室负责人对刑事案件“出口关”监督把关责任的相关规定,强化个案指导,统一办案标准。

(四)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提升监督刚性。通过办案质效细则完善引导侦查工作。开展案件交流会,听取纠违案件汇报,提示纠正违法点。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挖掘监督线索。组织同堂培训,加强协作配合意识,共同提升业务素质。

四、关于“贯彻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有弱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传导从严治检压力,增强防范意识。党组书记代表院班子就“从严治检压力传导不够”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严格落实“五张责任清单”,分解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反面典型案例与工作纪律,旁听职务犯罪庭审。以廉政风险为主题,开展全员谈心谈话,了解干警思想动态与作风表现。

(二)梳理财经纪律漏洞,规范财务管理。通过发布财经纪律以及报销工作提示,进一步明确审批权限,规范财务支出手续,严格执行差旅费支出制度。对编外人员薪酬福利发放问题开展核查,完成补发、规范发放程序。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培训与专题学习会,提高财务纪律和规范意识。根据调查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处理。

(三)改进工作作风,整治不良现象。修订工作人员考勤、休假管理办法,对上班考勤、会议、培训的请假审批、相关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细化规定。实行重要会议“一督查一通报”制度,实时督查会风会纪,形成通报。案管部门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联动,提高案卡填录质量。根据调查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处理。

(四)强化工程管理,增强规矩意识。学习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相关规定,加强项目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意识。研究出台《常山县人民检察院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严格规定规范项目程序。根据调查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处理。

五、关于“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 ”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议事决策,确保决策科学。研究出台《常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事规则》,明确需经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内容。党组会讨论确定食堂粮油食品定点采购供货商,联系对接并建立领用台账。根据调查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处理。

(二)加强干警队伍建设,提升综合素质。党组会专题研究干部队伍建设工作,通过优化中层干部选配、调岗确保“因事择人、人岗相适”。分析办案情况,制定案件分流方案,调整分案方式和比例,提升办案质效。实施“凝心聚力”“三赛三竞”“培优育强”工程,提升干警综合素质能力,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

(三)规范干部选拔任用,防止程序漏洞。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应知应会常识,提高业务能力。制作流程图作为工作指引参考,严格提拔干部档案审核等环节,规范提拔流程。根据调查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处理。

六、关于“ 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杜绝虚假整改,确保整改实效。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研究出台《常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集体学习制度》《常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修订)》,明确检委会学习要求、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党组书记代表院班子就上轮巡察整改不到位情况作自我批评,开展全面核查,根据调查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处理。

(二)实施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把关各项制度,逐项研究讨论、审核,确保制度可执行、可持续。针对食堂管理具体问题,确定菜品配送方式,做好进出库记录,召开食堂管理会议,公开食堂支出情况等。根据调查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处理。

下一步,中共常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开展“回头看”,确保真改实改、改到位;对长期推进的任务,建立常态化机制,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表,防止问题反弹回潮。通过压实整改责任、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巡察整改成果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二是持续优化制度建设,推动标本兼治。整改工作不能止步于“当下改”,更要注重“长久立”。要深挖问题根源,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完善内控管理、监督问责等机制,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同时,将巡察整改与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建章立制与改革发展同频共振,切实解决制约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实现标本兼治、提质增效。三是以整改促发展,凝聚奋进力量。巡察整改的最终目的是推动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要以整改为契机,强化党建引领,引导干部职工树牢规矩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聚焦主责主业,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新作为,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助推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0-5215510;邮政信箱:常山县天马街道南滨江路2号常山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213室。

中共常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 9 月 19 日


 
检察长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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