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听证员们充分发表意见并审议,一致同意对徐某某等三人作出不起诉。检察机关在充分考虑听证各方的意见基础上,决定作出不起诉决定。”近日,常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县社会治理中心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侦查人员以及案件当事人参加听证,集中对三起故意伤害案件进行不起诉公开听证,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集中公开训诫,借此开展了一次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据悉,分别因土地权属、家庭纠纷而引发的这三起伤害案件发生在邻里、家庭之间,经调解均达成刑事和解,且犯罪嫌疑人均自愿认罪认罚。“我们把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作为立足点,多次研判促和,依照人体损害赔偿标准、刑事和解规定等向案件当事人释法说理,引导双方理性对待赔偿问题,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体现了检察刑事和解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公平正义价值。”承办检察官介绍道。
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听取案件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分别对三个案件进行评议、发表听证意见,一致认为三个案件系琐事引发的纠纷,案件当事人关系比较亲密,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性较小,为修复双方的社会关系,对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的决定予以认可。
为切实做好故意伤害案件不起诉“后半篇文章”,常山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开展集中训诫,要求其以此为戒,汲取教训,以自己为活案例,教育身边人做遵纪守法好公民。在充分听取各听证方意见后,常山检察院最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公开宣告,送达《不起诉决定书》。
此次把听证搬进县社会治理中心,是常山检察机关做实做深做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入驻县社会治理中心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