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文件精神,提高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普及“防性侵”方面知识,近日,县检察院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团成员樊佳惠走进五里中心小学,为同学们送去了特殊的一课。
课堂上,干警樊佳惠通过什么是性侵害、如何防范性侵害、如何转变固有观念、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等几个角度向同学们进行了讲解,使同学们对性侵害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课上同时穿插了问答互动、游戏参与、情景模拟等环节,学生们反应非常踊跃,争相举手参与互动。同学们在轻松的游戏互动与生动的情景剧中,了解了基本的性别常识,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学会了自我保护的技能。
通过这次别开生面的普法讲座,不仅让同学们了解到什么是性侵害,更重要的是教会了他们如何正确面对问题并保护自己,逐步改变了学生谈“性”色变的现象,切实体会到法律就在他们身边,提高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一号检察建议是什么?
为进一步推动幼儿园、中小学校校园(下称校园)安全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教职工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学生(下称学生)犯罪发生,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高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书,称作“一号检察建议”,主要内容下: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制度机制。建议明确校园所有工作人员对性侵案件线索报警报告义务;联合有关部门建立性侵学生违法犯罪信息库;完善教师准入和入职查询制度;强化对拟招录人员品德人格和心理前置考察;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健全完善性侵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学校与司法机关等专业力量合作机制。
二是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相关制度落实的督查。建议教育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以预防性侵为重点,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督导,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处理。重点督查园长校长安全责任制、教职从业资格审查制、师德教育及考评制的落实、切实规范学生宿舍管理,特别是女生宿舍封闭管理。
三是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纪人员。建议教育管理部门对性侵学生违法犯罪的教职工,及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报告上级。教师性侵违法犯罪的,按照规定撤销教师资格;管理人员失职渎职造成性侵案件发生或发案后瞒报谎报的,依法依规处分或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切实履行校园安全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