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常山县院在去年查办县农业局原党委委员黄道龙、农作站原站长陈向阳滥用职权一案基础上,先后多次与县农业局开展职务犯罪联合预防活动,打出了有力的预防组合拳,取得积极成果。
一是深入案件剖析,直指职务犯罪案发根源。针对黄道龙、陈向阳滥用职权一案,我院预防部门及时介入侦查活动,开展同步预防。通过审阅案卷材料、讯问被告人、走访案发单位,与相关领导干部开展座谈、召开案件剖析会,深入挖掘犯罪的主客观原因,直指案发根源:1、制度缺失。不仅是农业局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其下属的各科室站也未制定与其职能相符的工作制度,导致许多工作处于无序的状态。2、监督缺位。农业局下属各科室站大多为事业法人单位,业务复杂且相对独立。但农业部门对其却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导致了权力被滥用。3、教育弱化。县农业局部分干部职工对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不够重视,对渎职失职犯罪行为的认识存在误区,把虚套国家粮食早稻订单奖励资金的行为理解成为了农民的利益,错误地认为“为公不犯法,为公不为罪”,“只要不入腰包,工作违规无所谓”,在思想上为渎职犯罪留下了隐患。
二是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业预防纵深发展。我院预防部门对案件进行剖析梳理,及时向农业局制发了检察建议,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整改建议:1、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工作管理。建立起符合实际的工作规章制度,保证制度及时更新。同时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工作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并严格管理。2、加强监督制约。建立起有效的监督制约工作机制,开展对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使其不想为、不敢为、不能为,有效地震慑犯罪,防止权力滥用。3、强化学习教育,特别是加强干部法制、廉政和责任教育,在思想上牢筑拒腐防变的防线。农业局党委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根据检察建议进行了四个“进一步”的整改:1、进一步梳理各内设机构职能,明确职责;2、进一步修改完善各项内控制度,规范行为;3、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廉洁意识;4、进一步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形成有效防范腐败机制。县农业局创新性地出台了《常山县现代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从而使涉农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得以制度化、规范化,从源头上防范于未然。
三是警示教育并进,增强防范职务犯罪的自觉性。我院联合县农业局开展了一系列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活动,在抓制度预防的同时,高度重视思想预防:1、在农业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对农业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法制教育,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充分认识职务犯罪的危害性,从思想上把腐败防线拉起来。2、与县农业局纪检组联合对重要部门、重点岗位的干部职工进行预防约谈。3、组织农业系统37名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前往浙江省第三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参观省三监服刑人员的居住生活区,身临其境地感受到高墙铁窗的威严冰冷。听取职务犯罪的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以案为鉴警醒在场的每一个人。参加活动的干部职工纷纷表示,要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履职、坚守底线,争做廉洁高效的农业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