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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检察院对全县新任村干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讲活动
时间:2014-09-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全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刚刚落幕,常山县院近日在“全县行政村主职干部培训班”上给全县350多名新任村主职干部开展了一次预防职务犯罪宣讲活动。我院郑慧胜检察长和预防部门负责人分别作了重要辅导及讲解。

  培训课上,我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预防部门负责人对职务犯罪案件重点罪名、立案标准及量刑原则进行了讲解,并结合我县近年来村干部职务犯罪形势,分析了造成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指出应从加强预防教育、克服侥幸心理、完善财物制度、健全监督机制、推进村务公开、严肃查处职务犯罪六个方面预防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发生。

  郑慧胜检察长围绕县委提出的“实力工业、休闲城市、美丽乡村”发展战略,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就如何发挥村干部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中坚力量讲了三点意见。一是村干部是一个村的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带头人,要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要带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特别是在当前农村普通刑事犯罪案件频发情况下,坚持履职过程中依法办事,积极加强村民法制教育,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走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检察机关也将积极探索检力下沉渠道,积极宣传检察职能,联合纪委、审计等部门加强对村级组织建设中的法律监督工作,增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着力加强村干部自身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培养,村干部首先要提高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心有全局,心系群众,同时要进一步理顺村干部履职事项,树立法律意识,对法律保持敬畏之心,时刻提醒自己按规则办事,按规矩办事,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进一步做好村两委班子廉政建设。三是要加强学习,深刻领悟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思路,紧跟乡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在自己的岗位上用自己良好的行为影响和带动村民,依法做事、民主管理,争取为“美丽乡村”建设贡献更多的力量。

 
检察长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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